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通判相当于现在什么官,具有一定借鉴价值,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。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,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。
,正六品,通判,tōngpàn,中国古代官职之一。官制始于宋朝时期,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,位于知府、同知之下。在清朝通判也称为“分府”,管辖地为厅,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,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,分掌粮盐都捕,品等为正六品。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,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
1、通判是“通判州事”或“知事通判”的省称。宋初,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,防止知州职权过重,专擅作大,宋太祖创设“通判”一职。
2、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,辅佐州政,可视为知州副职,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,所以,通判级别小,但权力大。
3、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,通判之名,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。
正六品,通判,tōngpàn,中国古代官职之一。官制始于宋朝时期,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,位于知府、同知之下。在清朝通判也称为“分府”,管辖地为厅,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,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,分掌粮盐都捕,品等为正六品。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,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
通判,tōngpàn,中国古代官职之一。官制始于宋朝时期,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,位于知府、同知之下。在清朝通判也称为“分府”,管辖地为厅,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,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,分掌粮盐都捕,品等为正六品。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,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。1910年代,清朝灭亡后,该官职废除。
分管业务的冠,正六品,通判,tōngpàn,中国古代官职之一。官制始于宋朝时期,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,位于知府、同知之下。在清朝通判也称为“分府”,管辖地为厅,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,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,分掌粮盐都捕,品等为正六品。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,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